中山市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生长二十四条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生长的决策安排,推动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生长,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结合我市生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步伐。
一、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一)支持扩大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对年交易规模抵达1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凭据其跨境电商交易额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生长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二)支持建设独立站。对跨境电商企业用于独立站建设的云效劳(SaaS)工具年效劳费、独立站建站装修用度等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20万元;对通过独立站完成跨境电商交易额抵达75万美元的,支持比例提高至50%,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30万元。
(三)支持开展数字化外洋营销。对跨境电商企业利用境外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短视频等开展自主品牌外洋营销推广用度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抵达100万美元的,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100万元。
(四)支持自主品牌建设。对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的跨境电商企业,凭据注册商标的地区和类型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治理步伐(2021年修订)的通知》执行。
二、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工业园区
(五)对工业特色鲜明、使用面积达1万平米以上、园区内跨境电商卖家及相关效劳商占60%以上、园区内企业年跨境电商交易总额抵达2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商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六)勉励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公共效劳,对园区运营主体举办跨境电商相关运动的用度给予50%的支持,最高支持20万元,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生长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七)对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跨境电商园区认定的,划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支持。
三、支持建设外洋仓
(八)对自建、租用外洋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外洋仓实际投入用度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
(九)对利用公共外洋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对其仓储效劳用度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
(十)对提供外洋仓公共效劳、效劳企业不少于20家、运营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且产权清晰的公共外洋仓运营企业,按其实际投入用度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十一)对被商务部遴选为优秀外洋仓实践案例、获得省级公共外洋仓认定的外洋仓运营主体,一次性划分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支持。
四、提高仓储物流效率
(十二)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网络结构,做大做强国际业务,对跨境电商年销售额3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国际邮递用度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10万元。
(十三)对在我市保税区域(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殊监管场合)内租用货仓并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对其仓储租金给予30%的支持,最高不凌驾50万元。
(十四)支持跨境电商代运营企业、境内署理企业及第三方效劳企业提供报关、仓储、物流、支付等专业配套效劳,对年度效劳中山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达30家,且该项收入达500万元的企业,凭据该年度效劳收入的3%给予支持,最高不凌驾30万元。
五、增强人才培育和引进
(十五)勉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及跨境电商平台为员工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训,对年培训凌驾100人次的企业,凭据培训用度支出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20万元。对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课程的中高等院校给予专项支持。
(十六)勉励种种机构开展跨境电商孵化(培训),每乐成孵化(培训)一家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首达75万美元、2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划分凭据1万元/家、2万元/家、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孵化(培训)机构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
(十七)切合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凌驾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盘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务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凭据省财务厅、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
六、支持跨境电商行业交流
(十八)勉励行业商协会、企业组织开展跨境电商交流对接运动,对运动爆发用度给予50%的支持,单个运动最高支持5万元,每个单位最高支持20万元。
(十九)支持行业商协会牵头组织外地企业(不少于15家,企颐魅展位须有统一的中山区域宣传标识)加入市外境内的跨境电商展会运动,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30%的支持,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个展会,单个展会最高支持3万元。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生长专项资金(会展业生长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七、增强危害防备
(二十)对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包管业务的包管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包管种类并已缴纳保费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凭据省、市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包管有关帮助政策给予支持。
(二十一)勉励跨境电商企业购置知识产权外洋侵权责任险,对其实际支付保费给予30%的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凌驾20万元,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治理步伐(2021年修订)》执行。
八、落实跨境电商便当化步伐
(二十二)提高通关便当。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检验,支持切合条件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通过申报清单治理通关手续,简化申报要素。利用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打造“本土集拼”中山跨境电商模式,形成联动周边“海、陆、空”口岸的便捷、高效出口通路。
(二十三)优化税务效劳。推行无纸化申报,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治理时间。完善跨境电商B2B出口、零售出口的税务指引,完善中山线上综合效劳平台零售出口信息挂号功效,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审定征收步伐,为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涉税领导个性化效劳。
(二十四)优化外汇效劳。简化跨境贸易资金收付,跨境电商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爆发的仓储、物流、税收等用度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允许跨境电商出口外洋仓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与相关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纷歧致。
本文件由市商务局卖力解释,具体支持条款执行要求以当年宣布的申请指南为准。文中涉及支持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支持比例和金额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省或市政策调解或变革,以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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